【中国礼品网讯】近日,永嘉的廖先生在家附近的小店里买了瓶人参酒(配制酒),饮用后发现酒味很淡,查看瓶身后发现没有生产日期,怀疑是假酒,于是去找商家要求退货,但商家表示外包装上有标注生产日期,不同意退。协商未果,廖先生遂向永嘉县消保委碧莲分会求助。
经消保工作人员仔细观察酒瓶上的标签,发现确实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;而商家则表示这款酒原为两瓶礼盒装,由于销量不好,所以才拆开来卖。工作人员要求商家提供礼盒装的外包装,经查看,其外包装标签上已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,标签符合法律规定。
消保工作人员认为,由若干个预包装食品组成的礼盒装不能随意拆开再销售,一定要仔细查看其中每个独立包装的标签,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单独售卖;而廖先生购买的这款酒虽然外包装上标签信息完整,但是瓶身上标签不完整,因此不能拆开包装单独售卖。
经调解,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以后不会再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产品。经过耐心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:商家向投诉人廖先生道歉,并补偿另一品牌的酒2瓶。